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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作文

第一次作文

第1篇第一次作文

在我的童年生活中,有许多的第一次,随着时间的流逝都已经被我淡忘了,但那荒唐可笑的“第一次”,我至今还记得······

记得那是我还在杨公洲小学读书的时候,一天下午,老师布置我们写一篇描写景物的作文。回到家,我绞尽脑汁想了半天,作文本上连个题目也没有。我便随手拿了一本书,胡乱翻了几下,希望能从书中找到灵感。这时,我突然看到书上有篇文章写着:过度饮酒对身体虽然是百害而无一利,但我国古代却有人是靠酒出名的,如:李白饮酒,写出千古名诗;武松醉酒,打死山中锰虎······我为什么不仿效古人来个“饮酒作文”呢?想着想着,我便拿出了爸爸珍藏多年的XO(酒名),打开瓶盖,用鼻子闻了一下,没什么感觉,便放心地想拿杯子倒酒,但回头一想,如果用杯子喝酒的话,等会喝完之后还要洗杯子,太麻烦了。再说了,用杯子喝酒根本不够豪爽。于是,我说了一句“为了写作文,干杯”,便拿出起酒瓶一仰脖,咕噜噜地喝了一大口。酒一下肚,顿时,我觉得浑身热乎乎的,脑袋有点发胀,就晕晕乎乎地坐到桌子前,拿起笔,但手有点不受控制,眼前的九大行星一个劲地转,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额头,然后说了一句“哎呀,我发烧了。”之后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睁开了眼睛恢复了知觉,但我感觉自己的头痛得快炸开了。突然,坐在床边的妈妈一下子抓住我的手,长长地松了一口气:“武,你干嘛喝酒啊?”我不好意思地小声说:“饮酒作文,饮酒作文······”“啥?你说什么?”妈妈不解地问。“就是为了写作文,你很难明白的!”我有点不情愿地把事情解释清楚。听了我的话,大家都大笑起来。弟弟捂着肚子对我说:“你这个猪头,如果喝酒就能写作文的话,那些大学生岂不是带一箱酒去上学了吗?”我哑口无言。

这个难忘的“第一次”告诉我:写作文要靠多观察,多思考,多练笔,而不能靠一些“偏方”来写的。

第2篇第一次作文

“悠闲”是我的个性,“自在”是我的品质,我天天过着懒散的生活。可自从妈妈生了一个捣蛋鬼(现在已经三岁多了),我的美好日子就此打散。哎,不过庆幸,一般都是妈妈照看他的,还好没有打扰我的清闲生活。可是,有一天: “啊?什么,你让我……”我的一句话打破了宁静。“嘘,把轩轩吵醒了小心你的屁股。”妈妈对着我愤怒地说:“你爷爷奶奶都去地了,我出去一趟,看轩轩啊,拜拜。”在我的脑海里,形容轩轩的词只有调皮、捣蛋、气人,坏事做尽之类的。这时,我不禁想起在远方的爸爸,要是爸爸在该会多好啊!“天亡我也。” 我马上开始想对付轩轩的对策:喂奶,看电视,买东西。想到这儿,我的肚子开始咕咕乱叫了。

家里还有一些方便面,去泡一包,嘻嘻。可我的手刚碰到方便面,让我最烦恼的事情发生了——正在熟睡的轩轩醒了。 我立刻转换目标,跑到轩轩的屋里,去看他。可能因为没有看到妈妈,轩轩大哭特哭,我想尽办法,哄他开心。可他都不理睬。到了最后来了一句“我要买东西。”我的小皇帝呀!你要干什么不行,非要买东西。我说家里有饼干,可他竟然说那是臭的。气煞我也。我不甘情愿地掏出我唯一的积蓄——被体温捂热的一元钱。带他到超市买东西,买了一些好吃的——5个泡泡糖和一包栗米条。这才算哄住了他。可是,刚到家不一会儿,他又哭了起来。哎呦喂,我的小皇帝呀!你又有什么毛病要犯了?等等,有时候他哭是因为……“不好”一阵长腔从我的喉咙中爆发出来。

我赶紧学着妈妈原来对付轩轩要尿的做法,我这才长叹了一口气,以为灾难过了。可不一会儿,我发现了问题,两分钟了,怎么还没有见“喷泉”涌出。我赶快让轩轩面对着我,左看右看就是不见“喷泉”喷发。突然,一柱“喷泉”迎面而来。面对这情况,我赶紧用了动画片宠物小精灵的绝招——闪烁,避了过去可不幸的是,他尿在了我的衣服上我赶紧把它放在沙发上又以闪电般的速度,到卫生间用毛巾把衣服擦干,又愤怒地走到他面前,批评教育了一番,可他根本没听,真是浪费我的口舌。这时,我想到一个绝妙的好主意。

我二话不说把电视打开,把喜羊羊与灰太狼放给他看,他看得兴致勃勃,而我则在一旁,等着那个熟悉的身影。 三十分钟过去了,一小时过去了。终于,她出现了——我的妈妈。我立刻下楼迎接妈妈上楼看轩轩,我被束缚的身心终于得到了解放。 这时,我脑海里浮想联翩。爸爸妈妈已苦苦养了我11年,在这11年里,我也有可能像轩轩一样,可爸爸妈妈从未怪过我,现在又多了一个轩轩,父母就更加劳累了。我以后要孝敬父母,让父母少操一份心。

第3篇第一次作文

开学后的不久,老师就宣布说这学期的读报写字课要开始写毛笔字了。我一听可兴奋啦,因为我早就想练毛笔字了。

一放学,我就迫不及待地跟妈妈要钱,买来了毛笔,墨水和毛边纸,就等着老师教我们写字。

终于等到了这一天,我早早地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到了桌子上。老师先是教我们握笔的姿势。我平时用惯了圆珠笔,握起毛笔来还真有一些困难。再看看别的同学,都与我差不多。等到大家好不容易学会了握笔后,老师又教我们正确的坐姿——“身正,臂开,足安,全聚毫端。”可是老师说的这些怎么这么难做到呢?唉,写毛笔字还真麻烦!

总算可以写字了。同学们都急着问老师:“老师,今天写什么字呀?”老师故意卖了一个关子说:“我们要写一个很难的字。”这下,大家就更好奇了。只见老师转身在黑板上写了一个“一”字,并对我们说:“今天要写的就是这个 ‘ 一 ’ 字。”大家都笑了起来:“ ‘ 一 ’ 谁不会写,老师你居然说是一个很难的字,想骗我们吧?”老师笑了笑,向我们讲起了写字的要领。“老师可真罗嗦!”我心里暗暗嘀咕着。还没等老师讲完,我就急着在纸上写了一个“一”字。一看,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这是什么字呀?歪歪扭扭的,活像一条蚯蚓,真是难看极了。我又写了一个,这次还是一样。普普通通的一横,要把它写直可真不容易。怪不得老师说是一个很难写的字呢。

练了好几个,总算没那么像蚯蚓了,但老师所说的什么起笔,藏锋等,我是一点都不会。这里老师走了过来,仔细地对我讲解了写字的要领,并在我的纸上示范了一个。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原来老师的字写得这么好。我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说:“老师,你写得太好了!”老师笑笑说:“写字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成的事,而是要靠坚持不懈地努力练习。我相信你们以后的字一定会比我更棒!”

听了老师的话,我开始专心致志地写了。终于写完了一张,我发现后面的字确实比前面的好了一点,这下我的信心又足了。

“叮铃铃……”,很快,下课铃声就响了。我在心里暗暗发誓:我一定要把毛笔字练好。

第4篇第一次作文

大家喜欢玩摩尔庄园吧,说实话,我也挺喜欢的。可是那一天开始我就不玩摩尔庄园了,知道为什么吗?听我说来。今天我玩了赛尔号。

那一天屏幕滑的太狠,弄到下面来了,我看见下面有赛尔号几个字,一点出现一个屏幕,下方有一个开始,我一点,可是要米米号,我用我摩尔庄园的米米号,居然成功了。初进赛尔号,感觉大不一样,现在可不是小摩尔了,可是英勇的赛尔。还有精灵伙伴。它们还会保护小赛尔的安全呢!精灵是这样来的:赛尔历10年,外星系能源探索火星港刚刚建立。赛尔们在人马座γ双恒星星系探索时,发现了一种特殊的生物,我们把它们称作外星精灵。科学家们对外星精灵进行分析和驯化,将这些精灵培养成为赛尔们忠实的伙伴。于是,充满坎坷的漫漫星际之旅中,精灵们陪伴在塞尔身边,帮助他们克服重重困难,协助他们完成各项使命;并在塞尔们的悉心呵护下,成长进化,成为宇宙中最强有力的战士。困难与惊喜并存,危险和资源同在,越是险象重生的地方,越是藏着没有被人们发现的秘密,无数的野生精灵等待着我们赛尔机器人去发现、驯化、训练,成为我们的得力助手。你可以打败蘑菇怪加入先锋队。赛尔先锋队,高于一切的任务是保证赛尔号的安全。先锋队成员必须是赛尔号眼睛和耳朵,对危险保持警惕。他们是所有船员的核心,为有需要和有困难的赛尔提出援手,保证所有人的安全和快乐。在尔号航行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挑战性的任务,船长会第一时间通知到先锋队员,到时就是看先锋队大显身手了。

赛尔是一个机器人,首先要去机器师茜茜处领取一只精灵,因为赛尔号是用精灵对战的。它那有三个精灵给你选择,第一个精灵是布布种子,它是绿色的,帽子上有一朵荷花,手也是有一朵荷花。第二个精灵的小火猴,它是红色的,头上有许多火焰似的三角形,手也是一样。第三个精灵是水伊,它是蓝色的,头很像龙的头,手是张开的,下面像龙的翅膀。我选择了小火猴,现在它是三十三级,进化成了烈火猴,它的背上燃着火,最前面有一颗小火苗。它有四个技能,第一个是音速拳,第二个是抓,第三个是佯攻,第四个是火焰车。它还有野生精灵,野生精灵有吉尔、仙人球、利牙鱼、比比鼠等。我一共有六个精灵,第一个是烈火猴,第二个是小蘑菇,第三个是毛毛,第四个是吉尔,第五个是利牙鱼,第六个是仙人球。

赛尔号真好玩。

第5篇第一次作文

生活中难忘的事情实在太多太多了,犹如密密麻麻的繁星闪烁在我记忆的星空。星空中最耀眼的一颗就是我第一次洗拖鞋。

暑假里,妈妈准备让我“勤工俭学”——我只要主动做一次家务活,就能得到相应的金钱奖励。听了妈妈这一举措,我兴奋地大叫:“耶!我能挣钱啦!”可是,我做什么家务事呢?洗碗?不行,打碎了,不仅挣不到钱,反而还要赔钱。烧菜?不行,菜烧焦了,怎么办呀?我低头一瞧,一双双脏兮兮的拖鞋正横七竖八地躺在地板上,对了就帮妈妈洗拖鞋吧。还有工资拿哦,哈哈……

我拿起脏拖鞋,跑进卫生间,把拖鞋扔进浴缸。我又拿起洗衣液,刚准备往浴缸里倒,“少倒点啊,不然,呆会儿过不干净。”一看,原来是妈妈。我就往浴缸里倒了一点洗衣液,再把水放进浴缸。水儿哗啦啦地流进浴缸,洁白的泡沫像一束束浪花。我把手放进水里轻轻地搅拌着,轻盈的泡沫似乎在温柔地亲吻着我的手呢,我的手痒痒的,别提多惬意了。

准备就绪,我右手拿起刷子,左手拿着妈妈的拖鞋,欢快地忙碌起来。“洗刷刷,洗刷刷。”我一边洗着妈妈的拖鞋,一边唱起了歌。咦?怎么这一块擦不掉?我闭起眼睛,狠狠地挥舞着手中的鞋刷,声音也从“唰——唰——唰”变成了“唰唰唰—唰唰唰—”很快把妈妈的拖鞋刷干净了。可迎接我的不是MONEY,而是更大的困难——我的拖鞋!我可怜的拖鞋只穿了一天,可上面粘了泥巴、米糊,还有碧绿的菜汤……就像在垃圾堆里捡出来的一样。我暗暗告诉自己:下次一定不能这么邋遢了!我将刷子蘸了厚厚的一层洗衣液,“一路猛刷”,洗衣液被我用掉了小半瓶,好不容易度过了难关——把我的拖鞋洗干净了。我再接再厉,终于洗完了所有的鞋子。然后把它们一只只冲洗干净,晒到了阳台上。我的手麻了,胳膊酸得抬不起来了,汗水不知不觉流进了眼睛里……可当我看到,一双双鞋子干干净净地靠在阳台上,在阳光下发出晶莹的光芒,他们焕然一新,个个精神抖擞!我不由满足地笑了起来。

妈妈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我的身边:“哟,洗得蛮干净的嘛!”她指了指阳台上的拖鞋,又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张纸币,“喏,这十块钱是你的劳动所得。”我惊喜地接过了十元大钞:“THANKS A LOT”

看着手上的十块钱,我觉得它是这么的不同一般,难怪有人说:“劳动最光荣!”自己双手创造出的财富最珍贵啊!第一次洗拖鞋,让我收获了一份感动,一份惊喜,也成了我记忆的星空中最难忘的一颗璀璨、耀眼的星星!

第6篇第一次作文

开学一个星期了,学习生活都正常起来。 今天下午是新学年的第一节钢琴课。尽管我完成了我的钢琴作业,但是弹得很不熟练。因为这段时间都在慌着过年,钢琴很少练习,我真害怕被老师批评,昨天加紧补练,可是不行,每首曲子都是断断续续的,我后悔假期太贪玩,现在是来不及了,我作好了被老师批评的准备。

上课时老师一开始就鼓励我说:“我就知道妮妮过年期间已经把钢琴弹得很熟练了,希望今天能看到妮妮很好的表现。”我傻脸了,因为我钢琴弹得太生疏,肯定不能给老师留下好的印象,但是我还为自己打气,一定要尽最大努力把琴弹好。 我首先弹的是哈农,哈农是专门练习指法的一本书,主要是通过左右手不同的表现 ,增加连音、非连音、跳音的练习,增强弹琴的节奏感和表现力。我一段一段慢慢地弹,虽然十分钟才弹完,但是我一个地方也没有错,而且很有节奏,我看到老师脸上有了笑容。其实老师可能是表面上笑笑,但心里面却在挑我的毛病、不足。我很恭敬地问:“老师,我弹得有错吗?”老师摇摇头,我轻轻地舒了一口气。

第二个弹的是车尔尼599第41页、42页、43页的几首练习曲,虽然内容较多,但是我心里肯定,这本书我在假期里弹得比较多,很熟练,我就把平常水平发挥了出来,顺利弹完。老师听完后,满意地点点头,同时很直接地指出我的缺点,不足,希望我下个星期能改正。然后又在书上用红笔画了个带笑脸的小红花,证明我弹得很好,可以打节拍器了。(节拍器就是专门控制我们弹的节奏的机器)我暗自欢喜。 第三个弹的是《全国钢琴演奏考级作品集》第6级——第8级书中的(一)布列舞曲(选自《第二英国组曲》) 。可我觉得这首曲子我实在完成的不好。这首曲子很长,共三页,我就第一页比较流畅,后两页只是勉强能做下来。

但是老师却对我说:“能弹到一页已经很不错了,那首曲子本来就很难,我小时候学那首曲子,三个星期才弹完呢!”老师又把后面的内容给我讲了讲,说等我全部理解的时候,再换新曲子。

第7篇第一次作文

前两天我们这一组的组长生病啦,这收发作业和统计积分的事情怎么办呢?我去问班主任老师,没想到老师大笔一挥,批了:“那就你当吧!”

什么?!我竟然得到了个梦寐以求的位置?!太好啦!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本人什么官都没当过,默默无闻,低头干活,哪像人家小林曼,年纪轻轻就当上了小老师!还有众多有才的博友们,组长、班长、班委成员、课代表甚至大队长也不再少数!现在终于能捞个官干干了!虽然是个芝麻官,但是毕竟芝麻官也是官啊!

从办公室“飞”回来,我就向全组庄严宣布:“从今天起,本人代理组长!”活像选上了总统!虽然我们组只有六个人,但是在我看来,好像和全中国十三亿人一样多似的!

不过我很快发现,这组长也不是好当的:

镜头一:星期三的早晨雾茫茫,我来到学校一看,啊,人不多,可以再看会儿课外书!就拿起书看了起来。不到十分钟,组员们都陆续到齐了,陈冠锦就提醒我:“喂,代理组长,收作业!”我不情愿地放下书,开始收作业,作业不多一会儿就收齐了。我放在课桌抽屉里,继续看书。过了一会上数学课了。我赶紧放下课外书认真听。快下课的时候,数学老师问道:“作业少了几本,肯定是哪个晕组长没交!”我一看,哎呀,我忘了给老师了!只好脸红着把作业交上去,老师笑着说:“原来是这个晕组长!”弄的我很不好意思哦。

镜头二:老师规定:同学们背课文、作业完成、上课回答问题、帮老师干活都可以加分,上课时,我们组组员发言都很积极,一会一提醒我:“组长,加分!”“加分!”,下课我出去玩或看课外书,正兴致勃勃时,有同学说:“加分!”我只好打断正在做的事,掏出积分本加分。唉,真忙!

镜头三:星期一是非常忙的,作业也多,我手忙脚乱地收作业,一会收完了语文作业,又开始收数学作业,一不小心弄混了,陈冠锦就说:“你整错了,怎么把语文作业放到数学作业上面去了!”我又手忙脚乱地整理好,这时陈冠锦又说:“你怎么把别的组同学的作业收到我们组来了!”我就又手忙脚乱地还给人家。总算手忙脚乱地收好了准备给老师交过去,老师却宣布:“这次作业不交,第一节上课讲。”我彻底晕倒……

我终于明白,这组长还得承担责任啊!看来组长也是非常辛苦的,作为组员,也得体谅组长,配合组长工作。

组长没来有一星期了,我当官当得越来越顺,似乎当上瘾了,收发作业、加分、批改作业……虽然忙碌,却也开心,当组长真是忙并快乐着!不劳动,连个组长也当不好,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这两天,组长回来了,我习惯性地去收作业,组长却说:“我来吧。”我央求着:“能再让我当几天吗?”组长笑嘻嘻地说:“这样吧,什么时候我累了你帮帮我,你就当助理吧!”“耶哦耶!”我的心儿又“飞”了起来!

哈哈!这就是我的组长趣事!

第8篇第一次作文

“那个小朋友游得真好。”一位叔叔指着我赞叹着。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心想:叔叔哪里知道,十天前,我还是个旱鸭子。

十天前,是我第一次学游泳,清楚地记得:那天下午,我带着游泳用具,高兴地来到游泳馆。到游泳馆一看,我竟然是游泳班里最小的。我想我一定能把游泳学好。教练让我们先下水做换气练习,小朋友一个个都下了水,我紧张地抱着绑在腰间的水漂,走到池边,犹犹豫豫的不敢下,这是,站在一旁的教练说:“勇敢点儿,别害怕,手扶住池边,有漂不会沉下去。”听了教练的鼓励,我学着其他小朋友的样子终于下了水。

谁知更恐怖的是:教练让我们双手扒住池边,把整个头没到水里,练习换气。我心慌了,还怕水呛到嘴里,头不敢下去。看着其他小朋友已经连续做了好几个,才鼓起勇气,慢慢地把头放在水里,谁知“咕咚咕咚”就呛了三四口,我慌慌张张地钻了出来,更害怕了,教练说:“憋住气,不要怕,再来一次。”这次我憋足了一口气,心里竖着一二三,把头一下头没入了水中,这次没被呛着,成功了。记者我又是着做了很多次。终于,不再害怕了。

接着,我们上岸学蛙泳腿,教练先做了示范。我模仿他的样子,收腿,翻脚,蹬腿,夹腿,做的一点也不规范,教练耐心的教我怎么做,直到我做好为止,我拿着打水板,下水做动作,原来,水里比上还难十倍。我按照岸上的动作,一步一步向前游,虽然我游得很慢,但我第一次来就在水里又来有去,我想,我一定能学好游泳。

第9篇第一次作文

原来有些事,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题记这段时间,发生了很多事,让我一下子应接不暇,比如:妈妈让我独自一个人炒菜,那火苗从锅中窜出,让我对以后的炒菜产生了阴影,手和脚都在不停的发抖。今天妈妈又决定让我独自一人上街买菜。妈妈给了我50元钱,并简单交代了应该要买两个菜一个汤,必须是一天的菜,以及两种水果。冒着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闯劲,我一下子信心满满地答应了下来。

来到菜市场,那股高兴劲立马就烟消云散。左瞧瞧,右看看,“哎,真不知道该买些什么啊!”我叹了口气。突然,脑中突然冒出一个想法:买花蛤!对,没错,就买花蛤!!!啊哈哈!!!我不禁对自己的聪明才智沾沾自喜。

到了海鲜摊位,看到海鲜摊周围围着许多人,我有些望而却步了。“那么多人,他们会不会笑我啊!。。。。。。”突然,心中冒出一个小小的声音:做什么事都会有第一次啊!勇敢一点吧!我小心翼翼地探出一小步,“老板,这花蛤多少钱一斤啊?”我的声音颤颤巍巍的。那个时候,我突然感受到周围的顾客向我投来赞赏的目光。我记得,妈妈买花蛤的时候,都是挑一些会喷水,因为会喷水的花蛤才是活的。当我正准备用盆子装的时候,老板拿起盆子,麻利的开始装了起来,“小孩子出来买菜,不会选,我帮你选。”我似乎看到老板都是挑一些不会喷水的花蛤。我不禁疑惑起来,“没喷水的也是活的?”我刚想说些什么,便被老板打断了。付了钱,我便拿起花蛤,走向下一个菜摊。接着,我一边走一边逛,手上的东西越来越多。走在回家的路上,我似乎觉得手马上要断了似的,仿佛手上提的东西有千斤重,走起路来摇摇晃晃的。

想起上次妈妈提着一大堆菜叫了了半个多小时的门,我的心里不禁涌上一丝愧疚。回到家后,妈妈给我指出了这次买菜中的不足,也点出了优点。通过这次独自卖菜的经历,我亲身体会到了母亲的辛苦,还明白原来很多事,都不是向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事情的简单与复杂,只有亲身体会才能明白,正如许多人生的道理一样,只有体验过,才能明白其中的含义。我想:下一次独自上街买菜,我一定可以做得更好!

第10篇第一次作文

一直都认为,从零到一的过渡,是最美好的开端,那是充满温柔和好奇的起始点,为前面的路作着铺垫。垂眸,低喃,又有几次是最令人怀念的呢?

从小时候开始,就喜欢在寂静中品味诗集中的惬意,大概这是家庭的缘故吧,一个人的时候,只有淡淡的轻吟,才能让寂寞慢慢溶解,直至消失。

不知何时,迷恋在了“枫”的诗集中,似乎那跳跃着的红,才能让心拂过一丝温暖。喜欢,在清新的早晨,朗诵着李白的“明朝挂帆席,枫叶落纷纷”;喜欢,在清凉的午后,抚摸着李商隐的“枫醉未到清醒时, 情落人间恨无缘”;喜欢,在残阳染江的黄昏,体会着杜牧的“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喜欢,在万籁俱寂的夜晚,轻喃着曹邺的“涧草疏疏萤火光,山月朗朗枫树长”。虽然,已会吟诵很多的关于“枫”的古诗,但还是不免失落。因为,我还没有真真切切地看过枫树啊!读的诗越是多,那抹失落也就越深,勒得我透不过气来。

那一次,我卸下了这个包袱。到同学家去参加生日party,在后院中看到了那炫目的火红,让我惊叹。那枫树叶火红火红,红得发光,红得鲜亮,在秋风吹拂下一个劲儿地飘舞,在夕阳照耀下一个劲地笑,在人们的称赞中一个劲儿地展示自己柔美的身资。 捡起一片枫叶,细细观察。这片枫叶好象一个美丽的红五星,又像是一只张开的小手掌。叶脉在叶间肆意伸展,仿佛自己是这里最漂亮的,可却又悄悄的为枫叶添上了一丝美丽。

忽然心中涌起酸涩的感动,那是不知名的感觉。似乎是达到目标的欣喜,仿佛是故人相逢的震撼,又好像是找到最爱的颤动。刹那间,似乎全世界都定格在这一刻,只有我,和对面飘舞着的枫叶。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枫叶,心中的失落顿时销声匿迹,转化成盈动着的情愫。抬眸,笑了,第一次,真好。

枫的花语,是自制能力。以往我不懂,枫叶红得如此张扬,传递着热和光,永远没有止境,可是为什么,它的花语是如此不符的词呢?现在,我懂了,该温柔时温柔,该发威时就要发威,这就是枫叶的定义。有时候,它可以是对往事的回忆、人生的沉淀、情感的永恒、岁月的轮回以及对昔日的伊人的眷恋,这个时候,它是温柔的;有时候,它也是不屈的、坚强的、勇敢的、热血的精神的象征,这个时候,它是刚毅的。它总能完美地把温柔和刚毅分配均匀,创就了诗意的人间。

第一次,和枫叶相会,但似乎已经缠绵了生生世世,有一种莫名的熟悉。勾起唇角,低低地笑着:第一次,真好!

第11篇第一次作文

人生成功的初体验,在我的记忆长河里是一颗最耀眼的明珠!

——题记

第一次总是美好的。第一次摔倒,为的是教会我们小心;第一次失败,为的是教会我们不能松懈;第一次学会。这许许多多的第一次是一颗颗小水珠,构成了人生的长河;是一缕缕微光,照亮了人生的路途。

这么多的第一次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是那一次。

还是在小学的时候,那时的我总爱沉默,不爱说话,在班上人缘也并不好,就连成绩也并不拔尖,这样的我并不自信,所以当老师选我去国旗下讲话时,我惊呆了,同学们也用一种怀疑的眼神看着我。我很慌张,虽然很期待能在同学们面前展示、表现自己,但是我并不擅长演讲啊!下课后,我鼓起勇气,到老师办公室去说明情况,放弃这次演讲,把这次机会让给其他成绩好表现又好的同学,但是,老师用一种鼓励慈爱的目光看着我,说:“老师相信你不比其他同学差。”我顿时充满了信心,拿到稿子后,一遍又一遍的读着,熟能生巧,我终于能背诵下来了,并且在爸爸的指导下,颇有演讲的味道了。

终于到星期一了,心中不禁又紧张又激动,挨过了早自习,该去操场了!我站在台后,一颗心砰砰地跳个不停,心想:这次机会难得,老师那么信任我,我不能让她失望,更不能给班上丢脸!主持人悠扬悦耳的声音听得许多人如痴如醉,但我无暇顾及,因为我正忙着背稿子呢,到我了,主持人将话筒递给我,感受着话筒上的余温,第一次在这么多人的注视下走上了属于我的演讲舞台,我的脚有些轻微发抖,一个抬眼,望见了老师的那双鼓励的双眸,好像在对我说“你能行!”老师的注视给了我极大的鼓舞与力量,定了定神,开始缓缓地道出那篇早就烂熟于心的演讲稿。时长3分钟的演讲就在一片热烈的掌声中结束,看着老师的赞美的眼神和同学们惊讶表情,我看在眼里,美在心里,因为我知道,我成功了!

这一次演讲,它使我成熟了、大胆了、有经验了。

人生中的第一次太多了,但是这一次,我锻炼了自己,我战胜了自己,我超越了自己!

只有相信自己,才会发生奇迹!

——记

第12篇第一次作文

我终于又要去挑战人生中的一个困难了——自己去游泳池。虽然从小区到那里一点都不远,可我还是十分紧张。我在脑中一遍又一遍地“扫描”我的行走路线,尽量消除紧张。

我出门了。走到小区门口,我的步子便一下子慢了下来。我的心就像长了刺儿似的,一刻也不得安宁,不停地“扑通扑通”乱跳,越跳越担心:从现在开始,我就要独自去面对外界的危险了,可我的年龄才多大呀,万一遇到什么麻烦,单单我一个可解决不了……我既害怕又紧张。

时间已经不让我再犹豫了。我小心翼翼地走出去,慢慢地、一步一步地走。一想到我已经离开了安全的小区,来到了充满危险的外界了,就有一种冲动想马上飞奔回那个安全的小区。我抬起头,恐惧地看着前方。我的视线落在了路口。我想起,路口那儿有一个流浪汉,全身脏兮兮的,我最怕他了。我很想绕近路走,可是拐近路那里的公路没有红绿灯,车流量又不小,难得瞅见一个能过的机会,马上又会被拐弯的车占掉。所以,如果训练不想迟到的话,只能壮着胆子从流浪汉面前走过去。

我努力地去想我第一次自己去买面包,至少这样想能够让我不再那么紧张。我的心还是像长了刺儿一样一刻不得安宁。我又努力地想:“不会有事的,不会有事的……”可想着想着,又变回了“我可拿不准,我可拿不准……”真想把这些悲观的思想抛开,痛痛快快地跑过去。终于,我发现我已经站在马路边了。等一辆灰色轿车开过去之后,我飞一般冲上了“安全岛”。这时,我又想起妈妈对我说的:“过马路时,一定要等到那些车都停下来了才能过。”

绿灯亮了。马路上,一排五颜六色的车停了下来。我又飞一般地冲上了下一个“安全岛”好像旁边的车会突然冲出来似的。绿灯又亮了。又用同样的方法过了最后一道马路。

还有最后一个难题:要想办法穿过那个因小摊而人山人海的地方。那里肯定也拿不准会有什么样的人呢,最好快点通过好消除紧张。我一看,嘿,过了这关就到游泳池了!再不快点会迟到的!这么一想,我像支箭一样射向了人群。最快,最快,一晃就过去了,这样才不容易被可能混在里面的坏人看清楚。

我在人群中穿梭,与身边的大人小孩擦肩而过。

穿过了人群,又冲进了泳池大门,我安全了!我成功了!

我终于打开了眼界了,原来我所想过的、害怕过的那个所谓“外界”并不可怕!下次,要的只是去勇敢面对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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