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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例文1:

我最喜欢的书

我看过一本最喜欢的书,那是我向同学借的,我看了整整一个寒假才还给她,这本书的名字叫《爱丽丝漫游奇遇记》。

我为什么那么喜欢看《爱丽丝漫游奇遇记》呢?那是因为这本书上有许多的好词佳句,作者非常富有想象力网 ,并写出了一个奇妙、生动的,像在童话世界里的故事。书中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钻进了兔子洞,遇到了一只会说话、拿着神奇羊皮手套和扇子的红眼睛的白兔。掉进兔子洞后,她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她的身子能变大变小、猫会隐身、毛毛虫会说话并吸着烟斗、扑克牌会打棒球、王后总叫砍人头……最后一章由于王后审判是先判后审,引起了爱丽丝的不满,就咬了一口变大的蘑菇,自己变大后和国王、王后发生了顶撞才急得从梦中醒来。

在故事里爱丽丝漫游梦境时能变大变小,并遇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动物、红心国王和王后,还有扑克牌士兵。我好像都被带进去了,眼前浮现出一幅幅她漫游奇境的画面,仿佛听到了他们的谈话声。我尤其喜欢的那就是第五章《毛毛虫的建议》,这章非常有趣,说爱丽丝咬蘑菇一端可以变小,咬蘑菇的另一端便可以变大让我感到难忘。我还感受到了姐姐对爱丽丝的亲切,爱丽丝对小猫戴乐异常的喜爱。

之所以我向同学借了这么久,就因为这本书太精彩了,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就是不想放下。明天我一定要去买一本作为我的珍藏书。

我喜欢作文例文2: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要把书当成我的良师益友,正是这位良师益友,把我带入了写作的殿堂,让我邻略到知识海洋的无边。

我阅读过许多课外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的恒心和毅力让我深深地感动,激励着我成长。

海伦。凯勒出生在美国,十九个月大时,海伦因患了一场大病,使她的耳朵失去了听力,眼睛失明了,六岁时海伦的妈妈给她请了一位女教师——安妮。莎利文小姐,从此改变了海伦的人生。十六岁时,海伦进入哈佛大学学习,四年后,开始尝试写作,最后成了一位杰出的作家。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中,无不洋溢着海伦对生活的热爱,她用热情的态度劝告我们要珍惜生活,不要浪费眼前的一切,她希望拥有三天光明去感受世界,海伦想看到的事物太多太多,三天光明,对于我们来说是眨眼的功夫,而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却是长久的三天,而现在我们有舒适的生活环境,有良好的学习条件,但我们不会去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了半点苦,她那种遇到困难不退缩,敢于面对生活的精神,使我感到非常的敬佩。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从中学到了许多知识,使我受溢匪浅,在以后的生活学习中,我也要像海伦。凯勒那样刻苦学习,超越自我。

我喜欢作文例文3:

妈妈帮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半小时阅读》,这本书可吸引人啦!

书的正面,画着一只活泼可爱的小猪,正专心致志地读着一本书,仿佛要告诉我们:“亲爱的小朋友,看书不仅可以增添兴趣,还可以增长知识,让聪明的人更聪明,请多看书哦!”我迫不及待地打开这本书,一下子像磁铁一样紧紧地把我吸引住了。那一个个新颖奇特的题目,如“零的突破”、“可口香味电影”、“女教师的特异功能”……直吊我的胃口,使我恨不得一口气把它们读完。看着,看着,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幕幕生动的情节,使人浮想联翩。你别急,让我就为你介绍一篇吧! 就说这“女教师的特异功能”吧。

一看到这题目就把我嘘得一愣一愣的,细细地看下去更让我感慨不已。这故事发生在一个偏僻的小村庄,村头有一座小小的学校。有一天,上课必须用的粉笔突然用完了,女教师想了个办法,用手指醮水在黑板上写字。又有一天,她走进教室,准备上课,突然发现杯子里的水已经全部漏完。就在这时,女教师突然感到,她右手的手指上,正不断渗出亮晶晶的水珠,天!她有了特异功能,这种奇怪的教育结果,便造就了一个神童被一所著名的大学破格录取了。

有人化验过,那女教师手指上的水与泪水的化学成份是一样的。 在这本书里,似这样新奇的文章比比皆是,读着读着,都让你爱不释手。不信,你也来读读! 朋友,你们都知道,书是人类智慧的源泉。请爱书吧!

我喜欢作文例文4:

大家一定都有自己喜欢的书吧,比如《黑猫警长》、《小英雄雨来》……,我当然有自己喜欢的书,它的名字叫《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十分精彩,它的内容十分丰富,上面有许多平常人不知道的问题,我从这本书上知道了许多东西,比如:鱼儿不能多喂,因为鱼儿的记忆力只有5秒钟,当你这分钟喂了它,下一分钟又喂,它就会不停的吃,直到撑死为止。又比如:各种人的头发为什么不一样的颜色?因为各种人身体中的黑色素多少不同,所以头发的深浅也不同。还有:耳朵为什么能听到声音、眼睛为什么能看到东西……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不光告诉了我许多知识,对我的生活也有很大的帮助。以前,我留着好长好长的头发,可头发很不健康,总是分叉,《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头发太长会造成脑细胞营养不充足,容易分叉。从那以后,我剪了长发,改成了清爽的短发,就再也没有分过叉。

《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内容充足,知识丰富,他告诉了我许多知识,给我解除了生活中的许多麻烦事,所以,我喜欢《小学生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

我喜欢作文例文5:

我最喜欢的书中人物是《绿屋的安妮》这本书中里的小主人公¬——安妮。

安妮是一个孤儿,一个11岁左右的女孩,一头红发从帽檐下伸展出来,在后脑挽成两条小辫子,分别垂在两肩后。安妮长得不算漂亮,脸颊上布满雀斑,只有一双大而明亮的眼睛,洋溢着一股调皮的神气。是被爱德华王子岛上一对老兄妹从孤儿院收养来当帮手的。

这个名叫安妮的小主人公,有着丰富的想象力以及有着夸张的言辞,一切平凡的事物在安妮的眼中都妙趣横生。安妮活泼、好动、善言,不拘小节,并因此干出了许多出人意料而又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安妮把开满樱花的树枝想象成新娘子、天使;把破旧的衣服想象成戴着灯笼袖的裙子;把“林荫道”称为“花朵隧道” ;把“巴利家的池塘”称为“闪亮湖水” ……然而,安妮的那头红发使她怎么也想象不成别的颜色。

安妮上学了,活泼、聪慧、善言、学习又好的她,一直受到老师同学们的喜爱。

十年过去了,最让安妮讨厌的红发,变成了美丽的棕发,她长成了一个成熟的漂亮的少女。学习一直优异的她以优秀的成绩获得了艾普林奖学金。原来打算上雷多梦大学的安妮为了不让体弱多病的玛利亚与马修(收养安妮的一对兄妹)多操劳,为她担心,便留在了爱德华王子岛是当老师,这样就可以经常见到玛利亚与马修,可以多帮帮他们的忙了,因为安妮是爱他们的。

安妮这一个天真、活泼、聪明、顽皮、善言、倔强的可爱形象深深吸引了我,这就是我最喜爱、最喜爱的书中人物——安妮!

我喜欢作文例文6: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从六岁起,妈妈就教我成了一个好习惯,那就是读书。

妈妈曾经对我说过:“读书可以改变人生,读书可以改变命运”。就是想让我多读书,读好书。妈妈还说,读书还有很多很多好处,比如:丰富自己的学识,提高自己的修养,开阔自己的视野。。。。。。

我从小到大,妈妈为我买了很多种书,但我最喜爱的还要数那套《实用文摘》了。那次吃饭的时候,我到时看到莉莉手中捧着一本书正在津津有味的看着,我也没有人心打扰她,等吃完饭的时候我问她:“你在看什么书?”她笑着对我说:“我在看《实用文摘》。”我说:“能借我看看吗?”她说:“可以。”我变接过书,也被故事中感人的情节而吸引住了眼球。也情不自禁的“品尝”了起来。

回到家后,我吵着也让妈妈给我定那套书。就这样分我每天都坚持度半个小时的书,并把主要内容和好句好词都记录了下来。

那次,我偶然看到了那篇文章。林子的日记。主要讲林子是一个聪明可爱的小女孩,但林子进入了三年级时成绩猛然下降,原因就是因为林子不会写日记,这是林子感到非常的烦恼。过了一点时间,林子的班主任换了,换成了一个刚刚师范大学毕业的男老师,只见林子的本子上是一片空白,老师走过来问林子怎么不写,林子摇了摇头说她不会写。老师却对林子说笨蛋。我心想:“你这位老师怎么能这样对你的学生呢?又过了一段时间,林子的老师又换成了以为年轻的文教师,这位老师非常的负责任,每天无论再忙都回叫林子一些写日记的小窍门,从此以后林子的日记都是越写越棒!她非常的感谢那位女老师、

我读过这本书以后,我非常受感动,其中有许多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如果我们有空闲时间,请多读些课外书。俗话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我喜欢作文例文7:

《三国演义》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去年暑假的时候,妈妈带着我到慈溪书城去买书,我翻看了《三国演义》没几页,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妈妈看到我对这本书爱不释手的样子,就把它买回家让我看个够。

《三国演义》是由明朝文学家罗贯中根据当时所流行的故事改编而成的,主要是介绍东汉末年,群雄四起,争霸天下,后来形成魏、蜀、吴这三分天下的局面,三个国家相互征战,最后晋朝统一了全国。里面的人物主要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孙权等等。我最喜欢《三国演义》中各种各样的精彩战役的故事了,有惊心动魄的赵云单骑救主,也有精彩的张飞大闹长坂桥,还有脍炙人口的三英战吕布等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关云长温酒斩华雄的故事,讲的是当袁绍带领各路诸侯去讨伐董卓,在汜水关前袁绍的两员大将都被华雄斩了,大家手足无措时,关羽挺身而出,提刀上马,去迎战华雄,而当他提着华雄的头回到军中时,曹操敬他的酒还是温的呢。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精彩的故事,你们如果有兴趣,也去看看吧!

我喜欢作文例文8:

我最喜欢的书是《幻想数学大战》,这套书有20多册,我每天都要看一会儿,总是百看不厌。你们肯定要问我为什么那么喜欢这套书呢?好吧,我就告诉你们。

这是一本漫画与数学结合在一起的趣味性学习图书,能以漫画的形式让我们去爱好数学、学习数学。

这本书不但有漫画,而且还有精彩、有趣的故事。这本书主要讲了在亚特兰蒂斯正北方,有一个神秘的数学世界。在一千年的数学大战中,勇敢的精灵和聪明的人类,联合起来击败了无限魔王,并用七个封印封印了他。但到了千年以后,七个封印被破坏,无限魔王再次出现。乘法魔法师——美娜前往人类世界,寻找拥有X骑士之血的人,因为只有X骑士能够拯救数学世界的。那时,拥有X之血的人却是还不会背乘法口诀的淘气包小学生——知修。知修在不断地学习并运用数学知识,打败了各种各样的魔兽。在打败无限魔王的期间,他不但增强了自己的数学能力,而且培养出了勇气、智慧和正义感。成长为真正的X骑士。

书中还讲了许许多多自然数、分数、负数、方程式、几何图形面积等数学知识,让我知道了这些我不知道的知识。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幻想数学大战》。这样一本既有趣味又能学习的书,我能不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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