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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

我喜欢作文第一篇:

读了《汤姆叔叔的小屋》这本书我既愤怒又怜惜。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美国肯基洲的奴隶主谢贝尔在股票市场上投机失败,为了还债,决定把两个奴隶卖掉。一个是汤姆,另一个是伊莉莎哈利,伊莉无意间听到就带着儿子逃亡。汤姆因为救了一个奴隶主的女儿,女儿让父亲把汤姆买来做奴隶。不久小女孩死了圣克莱亚决定解放汤姆及其它黑奴,但在一次意外事故被人杀死,他的妻子没有解放汤姆,而是把汤姆卖到黑奴拍卖市场,莱格瑞把黑奴当做“会说话的牲口”任意横加私刑,两个女奴为了求生,决定逃跑,莱格瑞怀疑汤姆帮助她们逃走,就把他打死了。谢尔贝的儿子前来解放汤姆。

在故事中,有些人物令人愤怒无比。比如,莱格瑞他经常满口仁义道德,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像这种人社会上的其实很多,如果不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那么以后就没有公理了,天底下的人就会成仆人任人打骂,所以我们不要像葛莱瑞这种小人学习。

我最怜惜的汤姆叔叔,因为他有着悲惨的命运,被人买来买去。现在的社会上,没有人会任意打自己的仆人,现在的人也大都对主人尽心尽责。有的保姆常年居住在主人肝胆相照,就像一条漏船上的人,我们要学习他对主人赤胆忠心的精神。

我学会了,我们要对人赤胆忠心,不能口是心非。

我喜欢作文第二篇:

我的朋友有很多,但是今天给大家介绍的这位朋友,很特殊,它是谁?哈哈,它是我的一本书。我的书也有很多,但是有一本书它让我念念不忘,它就是曹文轩叔叔的小妹妹曹文芳阿姨写的一本书《香蒲草》。

什么事斗蛋?你玩没玩过?你在大河里扯过渔网吗?你想不想尝试在学校里放牛?你和伙伴到荷田里踩过藕吗?你怕不怕死?……我敢保证,只要读过这些作品,你就很难不对这个我们既熟悉又陌生的世界感兴趣。它的独特,可不是坐井观天的人能想象出来的。书中充满了文情诗思般的灵秀气质,同时又包含着一种天壤苍然的深沉感。灵秀与深沉的合流,成就了作家的审美取向。

作者正如曹文轩叔叔在“序”中所说:“二十多年时间里,我看过她长长短短无数的稿子,我知道,这些捧给我看的初具模型的文字后面还有着更多一遍一遍反复打磨不计其数的半成品。”

文章简介:在苏北的小小村落,人们做着各种各样的梦。在这个村落中小女主角田田带我们领略了许多用文字表述不出来的知识。土坯的房子,闹鬼的土窑,游弋着美丽冤魂的祠堂,永远不会上映新片的露天电影,买糖豆的孤老头……田田就在这样的环境里快乐而无忌地长大,在她身边发生的一切生生死死的故事总会归于一种平静,而生命就在这种平静中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

其实曹文芳阿姨还有几篇作品很不错,例如:《天空的天》、《丫丫的四季》、《栀子花香》、《荷叶水》和《云朵的夏天》都是非常值得一看的作品。

我喜欢作文第三篇:

我喜欢看书,也许是受到爸爸的陶冶,我成了名符其实的“书小呆”,而我爸爸则是个“书大呆”。

正因为我喜欢看书,所以妈妈经常使用杀手锏:“三天不让看书”。天哪!一天不看书,我茶饭不思!两天不看书,我全身无力!三天不看书,我还不一命呜呼呀?为此,我发明了三条对付的办法。第一:偷渡,就是每天拿一本书到学校读,等晚上回来,已是大开眼界啦。第二是挑灯夜读,当晚上夜深人静的时侯,拿出一本书,在灯光下读,第三也是我的王牌办法,想知道吗?也就是在做功课时读。

那天,我因为作业写得不好,妈妈又罚我三天不许看书,我立刻用我的王牌办法,等妈妈一走,我便装着做作业,一会儿写完了,我忍不住拿出一本书看,看得津津有味,这时妈妈来了,我听到响动,赶紧把书放到一旁,装出一幅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我的动作不够快,被妈妈发现了,妈妈一把夺过书,怒气冲冲就要把书往垃圾桶里扔,我也一把夺过书说:“你可以打我骂我,但书不能扔,因为这是我最心爱的书。”我自然被罚六天不许看书。

读书,让我快乐,让我了解到了世界上的万种风情。读书是一个人生命的源泉,有时也会很有用,在一次社会课上,老师叫我们说一说革命故事,我侃侃而谈,同学们听了很羡慕我。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快乐吧!

我喜欢作文第四篇:

在我的脑海里我喜欢看书、画画、下棋、跳绳……我最喜欢的是看书。

有一次,我在房里看书,妈妈在厨房对我说:“去把食盐拿来。”我听成了针线,飞也似地拿给了妈妈。妈妈立刻哈哈大笑,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时妈妈回答:“我叫你拿的是食盐,不是针线,难道针线可以煮饭吗?”我听了,这才醒悟过来。妈妈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做任何事情要认真,看书是看书,扫地是扫地,不可以一边扫地一边看书。”我听了头点得像鸡啄米。

还有一次,我来到了新华书店,看见书架上陈列着一本本崭新的书。我像风一样跑过去,拿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过了一个小时,老板走过来大声说:“想看买回家看,不要打扰我做生意。”我看见老板那恶狠狠的神情,从口袋里掏出钱买下了那本书。我一边走一边看。不小心撞到了一个人,我抬头一看,居然是妈妈。妈妈亲切地说:“回家再看吧。”一回到家我就拿起书看,连饭也不吃了,晚上还看到了11点,亲戚们都说我是个“小小书虫”。

同学们,虽然我是个“小小书虫”,但我懂得的知识比你们丰富。没听说过一句话吗: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但书一定要看。所以我希望你们也多看些书。

我喜欢作文第五篇:

前一段时间,我看了一部名为《母亲不会放弃》的书,我被书中的那位母亲,深深地感动了,至今难以忘记。

这位母亲 15 岁的儿子得了很难治愈的血癌,为了就儿子,四十多岁的母亲决定再生一个孩子,把新生儿的骨髓捐给儿子。没想到生下的女儿和儿子的骨髓不配对,无法救儿子的母亲不气馁,决定向国际红十字会求助,但昂贵的医药费使这位母亲绝望了,但母亲救儿子的心绝不放弃,她还在为儿子的病奔波。母亲自己承受着巨大的痛苦和压力。但在儿子面前,她不露声色地不断安慰儿子:“别着急,会有办法治好你的病……”。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

我真为这个儿子感到骄傲,想想我自己的妈妈,不也是把伟大的母爱无私的奉献给了我吗?我的妈妈不但在生活上关心我在学习上对我更加严格。妈妈下班后不管多累,都帮我查作业,真感谢我的妈妈,我为我有一个好妈妈感到骄傲!

母亲就是这样,自己吃苦耐劳在所不惜,只愿孩子能健康成长,她们就像一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孩子们的人生旅途。

我喜欢这本书,不光是它好看,更因为它让我知道了母爱无私。

我喜欢作文第六篇: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佳大附小 陆瑶 一本书能让你从作者展现出的品质、意志、耐力,得到强烈的震撼,该蒙尘的灵魂得以洗涤。你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吗? 它就是盲聋女作家、教育学家海伦。凯勒写的自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她以自己的勇敢震撼了世界,创造出了一个奇迹,而这一切全靠的是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一本书何以有如此的感染力?此书的作者曾经提出过这样的问题:“假如你有的眼睛明天将要失明,那么你今天要看到什么?这使我感到我们这些健康人,不能迟疑,不能虚度年华,应该珍惜美好的时光,珍惜幸福的生活。 人应该如何对待人生,人生的价值何在?一个人能否取得成就,不在于条件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远大的理想和奋斗目标,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就不会被条件所束缚,就会去创造条件,主宰自己。本书的作者不就是这样吗! 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罗斯福夫人曾经这样评价这本书“人类精神一旦被认识,我们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在生活和生活乐趣中,海伦。

凯勒小姐给我们这些没有那么多困难要克服的人上了永远不会遗忘的一课--我们都希望这部书有越来越多的读者。让她的精神在越来越多的范围内转播。”

我喜欢作文第七篇:

一句格言说得好: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因此,我的课余生活很多时间都花在看书上。我最爱不释手的书是《伊索寓言》,读了他不仅让我学到很多知识,明白了很多道理,还让我学到了很多好词好句。

其中有个故事叫《狐狸分肉》,讲得是两只小熊得到一块肉,想分了它,可总觉得自己的肉分得小觉得不公平。狐狸假惺惺帮忙分肉,可每次都在大的那块上咬上一口,直到两块肉都小的可怜,两只熊才傻了眼。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也会遇到划分不公的事。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听信别人,让坏人有机可乘。

这样的寓言故事还有很多呢,像《守株待兔》使我明白了做人如果只顾眼前的利益而不劳动,不努力,那么不会有好结果;还有《狐假虎威》讲的就是利用别人或串通别人以得到自己的利益,教育我们要踏实努力,做一个诚实的人……

读了《伊索寓言》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一本好书就像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说话”的含义。《伊索寓言》里的故事也是一篇优美的小文章,多读就多积累了很多写作知识,对提高作文水平也有很大的帮助呢!

我喜欢作文第八篇:

新的学期开始了,妈妈的好朋友“旭阳”阿姨送给我了一个小书包,收到它之后我开心极了。

我的小书包是藕荷色的,娇柔的颜色上面画着二个漂亮的公主,在书包的拉链上还带着一个像可乐瓶一样的小东西,起初我以为是个玩具呢,可打开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个铅笔刀,这个小书包的设计者真是用尽了心思给我带来了更多的方便,这个小书包分二个夹层,大的一层象个大嘴里面还分三个小内层,第一层可以让我放学习用书、第二层可以让我放上写作业用的本子,第三层可以把我喜欢读的课外书整齐的放在里面,这样在我上课的时候就不会拿错书了。拉上这个大夹层在外面还有一个小夹层,这里面可以把我最喜欢上的手工课用具放在里面,这个书包对我来说真是又实用又方便,而且它美丽的颜色和上面漂亮的公主让我爱不释手。

这就是我喜欢的小书包,每次上课的时候我看着它娇柔的颜色和那两位美丽的公主静静的坐在那里,让我都不好意思在上课的时候说话和溜号了,它时时刻刻的提醒我好好学习,认真听讲,每天晚上睡觉之前我都把它整理好后放在我的书桌上让它陪我入睡。

我喜欢作文第九篇:

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还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也可以提高我们的修养。所以说,读书有很多的好处。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做《卖火柴的小女孩》。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以前有一个小女孩,她爸爸妈妈把她生下来以后,就走了,把这个年幼的小姑娘留给了外婆。外婆把女孩抚养到6岁就因病去世。她的爸爸妈妈这才回来,他们把所有的家产都花光了。就让小女孩出去卖火柴,小女孩不出去,把把就打她,她没有办法,只得出去卖火柴,小女孩走在大雪纷飞的路上,冻的瑟瑟发抖,走在半路上,为了躲避一辆汽车,她把一双不合脚的大拖鞋跑掉了,她走在冰冷的地上,脚都冻红了,她不能回家,因为她怕爸爸会打她。她只要遇见行人就问他们要不要火柴,可他们都说不要,最后,小女孩冷极了,就依偎在一个墙角,点上了火柴,为自己取暖,可是火柴又熄灭了。她再次点上火柴,可是火柴又熄灭了,当她点燃最后一根火柴时,她看见前方有一桌非常丰富的晚餐,她很想吃,但马上就消失了,她又看见外婆来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她抱着外婆说:“外婆,不要走,不要走。”但是外婆还是走了。。。。。。

第二天,人们在路边发现了小姑娘,发现她已经冻死了。

我喜欢作文第十篇: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一本好书,就是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生活中如果没有书,将会枯燥无味。

在我刚学会说话时,受到爸爸妈妈的影响,就开始热爱读书。那时我还不会认字,就抢着让妈妈给我念故事,我津津有味地听着,每讲完一个故事,我会刨根问底:“妈妈,鸡的耳朵长在哪里呢?”妈妈总会耐心地回答。我听了,会牢牢地记在脑海里。

记得我上小学一年级时,我识字了,妈妈为我买了一大叠的故事书、作文书,我一写完作业,就全神贯注的看起课外书来。有时不能理解的句子、词语,我就多读几遍,直到读懂为止。

我最喜欢看《绿野仙踪》了。它讲述了多萝茜、小狗托托、胆小狮、稻草人、铁樵夫一起拜访“魔法师”奥兹,并打败西方恶女王的故事,最后,分别回到自己的家园。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不怕困难、勇敢地克服困难,不要被困难吓倒。这使我受益匪浅。

有一次上语文课时,老师问:“鸡有耳朵吗?”同学们异口同声:“鸡没有耳朵,鸡只有眼睛、嘴。”这时,我猛然想起妈妈告诉我的话。“鸡有耳朵,长在鸡的头两侧,外面有一小撮毛,我们看不见,没有耳壳,只有耳洞。”同学们向我投来敬佩的目光。

我喜欢看书,因为书让我增长了见识;书,又使我开阔了视野。我要像小蜜蜂,在百花丛中辛勤地采蜜;我要变成小金鱼,在书的海洋中学会游泳。

我喜欢作文第十一篇:

我有一本《英雄人物故事》书,它是妈妈送给我的生日礼物,我非常喜欢它。

这本书记载着古今英雄人物事迹。书的内容丰富,让你看了还想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则故事是:献血英雄——陶智刚。

陶智刚17岁参加工作,一直在武汉市汽轮发电厂做润滑工,1993年6月,陶志刚一家突遭变故,哥哥因车祸不幸遇难,随后父亲患肺癌去世,全家的重担一下在压在了25岁的陶智雄身上。当时多亏了同事和朋友纷纷解囊相助,才使陶智雄一家度过了那段苦日子。

陶智雄心存感激,决定用无偿献血的方式来回报好行人、回报社会。

从1995年5月第一次献血开始,他先后无偿献血近20次,献血总量达到6800毫升,相当于身体血液的2。5倍,等于把全身的血都换了一遍。

然而,正当他全力报效社会时陶智雄感到全身不适。2005年9月底,他被确诊为:齿突骨折伴陈旧性环枢椎脱位手术是他唯一病愈的机会。但十万多元的手术费让已经花光了所有积蓄的陶智雄一家犯难。啊、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好同意了居委会老主任的提议——向社会求助。在社会的帮助下,他很快做完了手术。

陶智雄的故事告诉我们:好人有好报。任何社会前进的动力来自于无数草根的力量。一个工人能担负起对社会的义务,他让我们惊叹。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命运,都有难以言表的挫折,可贵的是不失望,不放弃。当责任心占据了社会大多数人们的心灵,人们不易财富为目标,那么这个民族将充满希望。《英雄人物故事》丰富了我的知识,开阔了我。

我喜欢作文第十二篇: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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